【环球播资讯】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外来入侵物种进行全链条防治
【资料图】
近年来,我国外来入侵物种数量呈上升趋势,是世界上遭受外来入侵物种威胁最大、损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这一论断再次重申治理外来入侵物种是维护我国生物安全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在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智能检测与快速识别技术、综合防治与应急处置方案、防治技术田间应用示范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尽管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仍存在入侵风险大、彻底治理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一方面,我国对外来入侵物种研究起步较晚,在各环节平台体系搭建、生物多样性功能应用、防治技术产业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短板。另一方面,网购潮、宠物热、不规范放生等行为使外来物种的入侵途径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具有更强的隐蔽性,给有效治理造成了极大挑战。因此,防治外来入侵物种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全链条多方发力,加快织密防控网。
强化源头施策,落实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近年来,随着国际商贸往来的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在我国的风险加大,同时我国生态系统和气候类型多样,外来入侵物种容易定殖和扩散蔓延,一旦得不到有效防控而形成定殖阶段,治理难度必将加大。因此,防范增量、治理存量必须要严格落实源头管控,及时开展全面普查工作。一方面,严把国门,在引种管理、口岸防控、境内调运检疫、边境跟踪评估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对于非法携带、寄送、走私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于合法引进的严格落实审批检疫程序。同时,细化引进物种全过程管理流程,防止逃逸扩散,完善外来物种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进程,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启动普查工作,要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信息台账,摸清外来入侵物种规模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底数,根据物种发生情况实行名录调整更新。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开展重点调查,形成长期性、系统性风险预警监测数据库。
加强科学认知,提高防治技术水平。探索形成安全高效、经济可行的综合治理模式,着力解决已传入我国并发生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治共性和关键技术难题,须强化科技支撑,改善技术手段,为做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提供技术支撑。一是要夯实科研基础,加强物种防治技术攻关,根据物种检验、监测、检疫、处置各环节特点不断进行认知技术更新迭代,以绿色防治产品研发为重点,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加快创新基地建设。二是推动跨学科知识技术融合,鼓励搭建科研协同平台,有效整合化学、物理、生物、生态环境等各学科技术应用成果,促进科研资源充分利用。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尤其是与邻国之间的沟通合作,外来物种入侵的影响范围广、流动性强、扩张速度快,有必要构建多国协作体系,持续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科学技术交流、治理经验借鉴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实行一种一策,优化生物综合治理模式。外来入侵物种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显著的遗传优势,其生物特性和对生态系统的复杂影响要求防治方案科学统筹,精准有效。一是分类别分物种制定实施指南,有效利用普查结果,结合物种演化进程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重点区域、关键时期,统筹利用人工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等多种方法,分阶段确定主要措施,提供详尽有效的技术支持和策略指导。二是加大生物防治应用力度,充分利用物种间的相互关系推广绿色防治,注重治理后评价、跟踪复查,兼顾入侵物种清除后的生态恢复工作,适时引入本地物种予以修复。三是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各部位机能研究,部分外来入侵物种具有一定资源化利用价值,探索实现的可能性和有效途径。
多方齐抓共管,推进制度体系建设。2022年8月1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外来入侵物种定义,要求各地在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健全管理体系,为开展全链条精准防治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加强部门间多方合作,完善协调机制,促进各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搭建生态风险监测信息共享网络,实现资源整合、统筹谋划、联合行动,构建科学化、系统化、高效化的物种管理工作流程。另一方面,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从法治层面,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各主体行为,落实造成入侵后果的法律责任,推动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的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法律。
开展全民防范,增强生物入侵防范意识。外来物种入侵的主要原因包括养殖繁育场所逃逸,宠物遗弃、逃逸,公众的积极广泛参与可以有效切断多条入侵途径,事关防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一是广泛开展生物安全普及教育,不仅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科普宣传,同时针对生物引种、检验检疫、港口物流等相关行业进行专门培训、针对性教育,以案促教加强全民对生物入侵危害的科学认知和安全防范意识。二是规范民众饲养宠物、放生行为,有效利用司法判例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关注度、参与度,同时建立监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提供线索、联合防治。三是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丰富环境保护教育内容,培育环境意识,提高科学认知,将生物安全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行动自觉。(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