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南康段 一小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致三车追尾
【资料图】
大广高速南康段3052公里处,一辆黑色小客车行驶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前面车辆减速后采取措施不及,追撞了前车尾部,前车又先后撞击了更前方车辆。交警提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博,编辑:王娟,责编:朱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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